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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修第二項樂器相關規定

發佈日期 : 2023-06-06

選修第二樣樂器規定


經本校2023年2月23日文件編號I230223018簽准
經2023年4月17日中國音樂學系111學年度第五次系務會議通過
2023年6月6日公告

 

自112學年度上學期起,本系學生可選修第二樣樂器。相關規定如下:

  1. 課程名稱:獨奏藝術
  2. 鐘點及學分:1系支鐘點、1學分。此課程不計入學生的128畢業學分內
  3. 選修方式:須於系上規定的時間至 Google 表單內填寫(截止日以及連結會發至班群),逾時不候。學生可選擇老師,但須在兼任老師允許排課的鐘點上限之內,專任教師不得擔任此課程之授課老師
  4. 繳費方式:選修名單經系辦造冊後,以簽呈方式統一簽請教務處開課以及選課。學生切勿自行選課。會計室將開繳費單,學生繳交費用之計算收費方式依學生身分別不同。學生身分分為一般生及延畢生。一般生選修,不收學分費,加收授課鐘點費;延畢生需收取學分費及授課鐘點費。授課鐘點費計算方式同如主副修個別指導鐘點費。
  5. 本系大二至大四學生皆適用。